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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伤保险 – 遗属(补偿)等补助

日本工伤保险 – 遗属(补偿)等补助

工伤保险(日文“労災保険”)对象的劳动者因业务或通勤的原因导致死亡,其遗属可以申请领取遗属补偿补助、复数事业劳动者遗属补助、或遗属补助,合称“遗属(补偿)等补助”。厚生劳动省在2023年1月13日的工伤保险财政畅谈会中公布,工伤保险财政2021年全年实际支出11,885亿日元,发放遗属(补偿)等补助额累计达1,904亿日元,其中包括年金1,814亿日元、预付一次性补助金20亿日元、实付一次性补助金为70亿日元。遗属(补偿)等补助支出占全年实际支出的16%以上,是工伤保险下的第二大补助。

本指引中,启源将参照日本厚生劳动省资料,简要介绍日本工伤保险制度中的遗属(补偿)等补助,提供给启源的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作参考。另外,本所可提供日本社会保险加入及工资计算之服务,如有需要,可进一步联系本所专业顾问。

本文介绍之遗属(补偿)等补助,不包括涉及船员的工伤保险之遗属(补偿)等补助。

一、  补助条件

遗属(补偿)等补助,分为“遗属(补偿)等年金”及“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两类。

  1. 遗属(补偿)等年金

    劳动者死亡前,依靠死亡劳动者的收入维持生计的劳动者配偶(包括未办理婚姻备案,但存在事实婚姻之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具备领取遗属(补偿)等年金的资格。但是除劳动者的妻子之外,其他人士应在劳动者死亡时为一定高龄或低龄、或残障等级达第1~5级。配偶双方均就业的,如一方死亡前,死亡一方的收入用于维持部分生计,亦适用遗属(补偿)等年金。

    支付遗属(补偿)等年金的优先顺位如下:
    (1)   妻子、60岁以上或残障等级达第1-5级的丈夫;
    (2)   年龄未到满18岁后的首个3月31日、或残障等级达第1-5级的子女;
    (3)   60岁以上或残障等级达第1-5级的父母;
    (4)   年龄未到满18岁后的首个3月31日、或残障等级达第1-5级的孙子女;
    (5)   60岁以上或残障等级达第1-5级的祖父母;
    (6)   年龄未到满18岁后的首个3月31日、或60岁以上或残障等级达第1-5级的兄弟姐妹;
    (7)   55岁以上60岁未满的丈夫;
    (8)   55岁以上60岁未满的父母;
    (9)   55岁以上60岁未满的祖父母;
    (10) 55岁以上60岁未满的兄弟姐妹。

  2. 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

    如劳动者死亡时没有具备领取遗属(补偿)等年金资格的遗属,或所有领取遗属(补偿)等年金资格的遗属失去资格(例如死亡劳动者的父母满60岁且无残障),且已支付的年金额及年金预付额不超过“补助基础日额”的1,000倍,则根据优先顺位,向最先顺位者支付“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日文“遺族(補償)等一時金”)。

    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的优先顺位如下:
    (1)  配偶;
    (2)  劳动者死亡时,依靠劳动者的收入维持生计之子女、父母、孙子女、祖父母(排名按优先顺位);
    (3)  其他子女、父母、孙子女、祖父母;
    (4)  兄弟姐妹。

二、  补助金额

  1. 遗属(补偿)等年金

    遗属(补偿)等年金、遗属特别年金的金额取决于具备领取该年金资格之遗属的人数,如有2人以上的遗属,则金额根据人数平分、分别支付。具体金额如下表所示:

    遗属人数

    遗属(补偿)等年金

    遗属特别年金

    1人

    补助基础日额×153

    *如该遗属为死亡劳动者的55岁以上、或残障等级达1-5级之妻子,则上调至补助基础日额×175

    算定基础日额×153

    *如该遗属为死亡劳动者的55岁以上、或残障等级达1-5级之妻子,则上调至算定基础日额×175

    2人

    补助基础日额×201

    算定基础日额×201

    3人

    补助基础日额×223

    算定基础日额×223

    4人以上

    补助基础日额×245

    算定基础日额×245


    关于上表中“补助基础日额”及“算定基础日额”的定义,请参考本所编制之【日本工伤保险制度简述】。此外,遗属可获得遗属特别支付金,金额一律为300万日元,根据人数平分、分别支付。

    上表所记载之金额在每年的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分期支付予遗属,每次支付前2个月的金额。

  2. 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

    针对劳动者死亡时没有具备领取遗属(补偿)等年金资格的遗属之情况,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的金额如下表所示:

    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

    遗属特别支付金

    一次性遗属特别补助金

    补助基础日额×1000

    300万日元

    算定基础日额×1000


    针对所有遗属失去领取遗属(补偿)等年金资格,且已支付的年金额及年金预付额不超过1,000倍“补助基础日额”之情况,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的金额如下表所示:

    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

    遗属特别支付金

    一次性遗属特别补助金

    补助基础日额×1000

    -已支付的遗属(补偿)等年金

    无

    算定基础日额×1000

    -已支付的遗属特别年金


三、  申请资料

死亡劳动者的遗属如希望领取遗属(补偿)等年金,则应向管辖所在地的劳动基准监督署之署长,提交《遗属补偿年金・复数事业劳动者遗属年金支付请求书》或《遗属年金支付请求书》(日文“遺族補償年金・複数事業労働者遺族年金支給請求書”、“遺族年金支給請求書”);如希望领取一次性遗属(补偿)等补助金,则应向上述署长提交《一次性遗属补偿金・复数事业劳动者一次性遗属补助金支付请求书》或《一次性遗属补助金支付请求书》(日文“遺族補償一時金・複数事業労働者遺族一時金支給請求書”、“遺族一時金支給請求書”,以下均简称“支付请求书”)。

在提交支付请求书时,应同时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诊断书、尸体检案书、检视调书、证明死亡劳动者死亡事实及死亡日期的资料、户籍副本、领取年金人士与死亡劳动者的关系证明书、证明依靠死亡劳动者的收入维持生计的资料。针对同一死亡事实,遗属另领取遗属厚生年金、遗属基础年金、寡妇年金等补助时,应提交可确认上述补助金额的资料。

四、  申请手续

简要而言,遗属(补偿)等补助的申请手续如下:

  1. 死亡劳动者的雇主为该劳动者的遗属在支付请求书上证明;
  2. 死亡劳动者的遗属在市区町村政府领取户籍副本;
  3. 负责死亡劳动者相关工作的医生出具死亡诊断书等资料;
  4. 死亡劳动者的遗属准备资料,填写支付请求书后,将支付请求书提交至相应的劳动基准监督署;
  5. 劳动基准监督署审查结束后,厚生劳动省将向遗属支付补助。

特别支付金的申请,与遗属(补偿)等补助同时办理。

五、  遗属(补偿)等年金的预支

领取遗属(补偿)等年金之遗属,有且仅有1次申请年金预支的权利。预支年金的金额,可以是补助基础日额的200倍、400倍、600倍、800倍或1000倍,由遗属自行选择。

六、  丧葬费(丧葬补助)

丧葬费(丧葬补助)的支付对象,通常是适合为死亡劳动者举办葬礼的遗属,但不限于遗属。例如死亡劳动者没有可举办葬礼的遗属,由雇主公司举办葬礼,则丧葬费(丧葬补助)的支付对象为该雇主公司。丧葬费的金额为【315,000日元+补助基础日额×30】,最低不低于60倍补助基础日额。

丧葬费的申请手续与遗属(补偿)等补助相同,如与遗属(补偿)等补助同时申请时,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只需提交《丧葬费或复数事业劳动者丧葬补助请求书》或《丧葬补助请求书》(日文“葬祭料又は複数事業労働者葬祭給付請求書”、“葬祭給付請求書”)。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日本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签证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会计及薪资社保相关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参考资料:

1.   日本工伤保险制度简述

2.   日本工伤保险 - 工伤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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ダウンロード: 日本工伤保险 – 遗属(补偿)等补助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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