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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税率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税率

马来西亚对个人所得征税,采用一套结构化的税率体系,依据纳税人在相关课税年度的收入水平及其税务居民身份而定。对于居民个人,税率采取累进结构;对于非居民个人,则适用单一的固定税率。因此,了解适用的正确税率对于准确进行税务规划与合规至关重要。

本文概述了当前适用于马来西亚个人的所得税税率框架,并辅以我们另外撰写的相关文章,分别讲解税务居民规则、应税收入范围以及可用于降低应课税收入的各类减免项目。

  1. 个人的税务居民身份

    税务居民身份在决定适用的税率及个人可享有的税务减免方面具有关键作用。个人的居民身份一般依据其在日历年内于马来西亚逗留的天数及相关的连续性规则而确定。有关居民条件及其实际影响的更全面指引,可参考我们题为《马来西亚个人税务居民身份》的文章。

  2. 个人应税收入的范围

    本文所述的税率适用于在马来西亚产生或来源于马来西亚的收入,除非另有法律规定。对于在马来西亚接收的境外来源收入,则可能因纳税人的居民身份及当时适用的豁免规定而适用特定规则。更多相关细节可参考我们题为《马来西亚个人应税收入范围》的专文。

  3. 居民个人的累进税率

    居民个人适用累进税率,扣除允许的扣除额和减免后,较高的收入水平将适用较高的边际税率。以下税率自 2023课税年度 起生效,除非未来立法另行修订:

    应课税收入

    (马币)

    计算方式

    (马币)

    税率

    应纳税额

    0

    |

    5,000

    5,000

    0%

    0马币

    5,001

    |

    20,000

    5,000

    接下来的 15,000

    之前税阶的税额

    1%

    0马币

    150马币

    20,001

    |

    35,000

    20,000

    接下来的15,000

    之前税阶的税额

    3%

    150马币

    450马币

    35,000

    |

    50,000

    35,000

    接下来的15,000

    之前税阶的税额

    6%

    600马币

    900马币

    50,001

    |

    70,000

    50,000

    接下来的20,000

    之前税阶的税额

    11%

    1,500马币

    2,200马币

    70,001

    |

    100,000

    70,000

    接下来的30,000

    之前税阶的税额

    19%

    3,700马币

    5,700马币

    100,001

    |

    400,000

    100,000

    接下来的300,000

    之前税阶的税额

    25%

    9,400马币

    75,000马币

    400,001

    |

    600,000

    400,000

    接下来的200,000

    之前税阶的税额

    26%

    84,400马币

    52,000马币

    600,001

    |

    2,000,000

    600,000

    接下来的1,400,000

    之前税阶的税额

    28%

    136,400马币

    392,000马币

    2,000,000以上

    2,000,000

    超过部分

    之前税阶的税额

    30%

    528,400马币

    固定税率30%


  4. 非居民个人的税率

    非居民个人一般对所有源自马来西亚的应税收入按 30% 的固定税率课税。与居民不同,非居民无资格享有个人减免,因此其整体税负将较高。

  5. 特定获批准个人的优惠税率

    某些个人可在政府批准的特定奖励计划下,符合享有优惠的固定税率。目前可用的主要优惠税率包括:

    奖励 / 计划

    优惠税率

    收入类别

    生效课税年度

    法规 / 参考

    新山依斯干达区的知识型员工

    15%

    受雇收入

    2010课税年度 起生效

    P.U.(A) 344/2010

    1967年所得税法令》(该法令)附表一第十四部分

    东海岸经济特区(ECER)的知识型员工

    15%

    受雇收入

    2022课税年度 起生效

    P.U.(A) 330/2023

    该法令附表一第十四部分

    回国专家计划

    5个课税年度 内 15%

    受雇收入

    2012课税年度 起至 2026课税年度

    P.U.(A) 151/2012

    P.U.(A) 147/2021

    P.U.(A) 45/2024

    该法令附表一第十五部分

    在进行新的战略投资、重新定位电子与电气行业的公司内担任 C-suite 职位的非公民居民个人

    15%

    受雇收入

    由财政部长(“MOF”)决定的 5 个课税年度

    P.U.(A) 242/2023

    该法令附表一第十八部分

    在从事合格活动的公司中工作的非公民居民个人

    不超过 20%,由财政部长通过特别命令(P.U.(A))具体规定

    受雇收入

    由财政部长通过特别命令(P.U.(A))具体规定

    该法令附表一第十八部分

    在森林城市金融特区工作的知识型员工及马来西亚人

    15%

    受雇收入

    由财政部长通过特别命令(P.U.(A))具体规定

    该法令附表一第十八部分

    个人股东收到的股息

    超过 100,000马币 的部分按 2%

    股息收入

    2025课税年度 起生效

    该法令附表一第二十二部分


  6. 结论

    了解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税率的适用情况,对于确定每年应纳税额至关重要。由于税率取决于居民身份及应课税收入水平,个人应确保这些信息准确,以支持正确的税务规划与合规。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官方网站:https://www.hasil.gov.m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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