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个人税务回扣
税务回扣,是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等地的华文翻译,在中国被称为“减免税额” ,在香港一般会表述为“宽减额”,其在马来西亚税务法律的原文为“Tax Rebate”,是指直接减少纳税人的应缴税款,从而降低纳税的实际税负。
马来西亚的个人税务回扣是专门给予居民个人的税务优惠,可直接减少其应缴所得税额。只有在特定课税年度被视为税务居民的纳税人,才可享有这些回扣,以体现对个人、家庭及宗教责任的财政考量。
清楚了解各项回扣及其申请条件,对于纳税人遵守《1967 年所得税法》(简称“该法令”)以及申报所有可享有的回扣金额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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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回扣
根据该法第 6A(2)(a) 条,凡在相关课税年度内,其应课税收入不超过 35,000马币 的居民个人,可享有 400马币 的税务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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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扣以个人为单位计算,每位符合资格的纳税人可独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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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选择分别评税,且双方的应课税收入均不超过规定门槛,则双方均可各自享有 400马币 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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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回扣
根据该法第 6A(2)(b) 和 6A(2)(c) 条,居民个人若符合以下条件,可额外享有 400马币 的税务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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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应课税收入不超过 35,000马币;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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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该法第 45A、47(1) 或 47(2) 条下的 4,000马币 配偶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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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若纳税人同时符合配偶扣除资格,并处于规定的收入门槛内,则其可享有最高共 800马币的税务回扣(包括 400马币 的个人回扣及 400马币 的配偶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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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捐献回扣
根据该法第 6A(3) 条,纳税人在课税年度内所缴付的天课(zakat)、开斋捐(fitrah)或其他伊斯兰教义规定的宗教义务款项,可获税务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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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的回扣金额等同于实际缴付金额,但以应缴税额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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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课(Zakat)指按照伊斯兰教法,以 2.5% 的比率对符合条件的资产所计算的年度宗教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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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斋捐(Fitrah)是穆斯林在斋月结束时必须缴付的宗教义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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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必须以由法律设立的宗教机构所发出的正式收据作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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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扣旨在认可穆斯林纳税人的宗教义务,并确保其向受认可的伊斯兰宗教机构所缴付的相关款项,可抵扣其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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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朝圣离境税回扣
根据该法第 6A(2A) 条,若居民个人以乘坐飞机方式离境,以执行以下宗教朝圣活动,则可享有相等于其已缴付离境税金额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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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副朝(Umrah);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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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其他宗教朝圣(不包括正朝 Hajj,因为正朝的离境税由朝圣基金局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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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回扣在个人一生中最多仅限两次,且仅适用于离境税由个人为其自身旅程亲自缴付的情况。若离境税由他人代付,或是个人为配偶、家庭成员或其他任何人所缴付的离境税,则不可申请此项回扣。
为证明申请资格,纳税人须保留以下文件:
(a). 相关航班的登机证;及
(b). 证明已进行宗教朝圣活动的文件,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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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朝圣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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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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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朝(Umr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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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沙特阿拉伯王国大使馆签发的签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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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获认可的宗教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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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首相署国家团结与融合局属下“宗教间理解与和谐促进委员会”认可的宗教机构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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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扣适用于所有评税类型,但仅限于评税通知书上列明姓名的个人申请。
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对国际离境的乘客征收的离境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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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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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 /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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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家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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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东盟国家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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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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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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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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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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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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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舱或头等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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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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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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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规定自 2019课税年度 起生效,依据该法第 6A(2A) 条及《2019 年离境税(离境税税率)法令》[P.U.(A) 21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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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该法所规定的税务回扣,可直接减少符合资格的居民个人应缴所得税额,并在计算最终税务负担后予以适用。纳税人应确保符合所有申请条件,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以支持其在报税时所提出的回扣申请。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官方网站:
https://www.hasil.gov.m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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