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語
|
一、 |
正在领取老龄厚生年金的人士离婚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所领取的年金中包括配偶的增额年金(日文“加給年金”:类似于年金制度中的扶养补贴),在离婚后,则无法继续领取增额年金部分,领取年金人士应在离婚起10天内向就近的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提交备案。备案所需资料需要咨询相应的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未在期限内提交备案的,超额领取增额年金时,应在日后退还超领部分。
|
|
二、 |
正在领取残障厚生年金的增额年金的人士在与配偶失去生计维持关系后,应办理什么手续?
正在领取残障厚生年金的增额年金的人士与配偶离婚后、或配偶死亡后,与配偶的生计维持关系不再成立,无法继续领取残障厚生年金的增额年金部分,应向就近的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提交备案。有关备案的资料与手续需要咨询相应的年金事务所或年金咨询中心。未在期限内提交备案的,超额领取增额年金时,应在日后退还超领部分。
|
| 三、 |
正在领取遗属年金的人士结婚后,应办理什么手续? 正在领取遗属年金的人士在结婚后无法继续领取遗属年金,应在婚后10天(如是领取国民年金的人士,则14天)内向就近的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提交备案。备案资料可在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领取。另外,仅领取国民年金的人士应向地方政府的国民年金窗口提交备案,备案资料在国民年金窗口领取。提交备案时,亦应提供记载结婚日期、(个人番号卡中记载的)个人番号、或(年金证书中记载的)基础年金番号、年金编号、出生日期。未在期限内提交备案,超额领取增额年金时,应在日后退还超领部分。 |
| 四、 |
获得遗属年金的领取权利后,腹中孩子出生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如果丈夫死亡时妻子已有身孕,则妻子在遗腹子出生后,可领取的遗属年金金额会增多。妻子可在遗腹子出生后10天或14天(参加国民年金时)内向就近的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提交备案。备案资料可在年金事务所或年金咨询中心领取,如果该妻子参加的是国民年金,则在地方政府的国民年金窗口领取备案资料。提交备案时,亦应提供出生子女的姓名、个人番号卡、年金证书、户籍誊本。 |
| 五、 |
正在领取老龄厚生年金的人士在配偶死亡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所领取的老龄厚生年金中包括配偶的增额年金,在配偶死亡后,则无法继续领取增额年金部分,领取年金人士应在配偶死亡后10天以内向就近的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提交备案。领取年金人士可在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领取备案用纸,并在用纸上填入配偶的死亡日期、年金证书记载的基础年金番号、年金编号、出生日期等。未在期限内提交备案,超额领取增额年金时,应在日后退还超领部分。 |
|
六、 |
正在领取孩子的增额年金的人士,在该孩子死亡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所领取的年金中包括孩子的增额年金,在该孩子死亡后,则无法继续领取增额年金部分,领取年金人士应在孩子死亡后10天(如是领取国民年金的人士,则14天)以内向就近的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提交备案。领取年金人士可以通过拨打年金事务所的咨询电话申请邮寄备案用纸,也可在年金事务所或街角的年金咨询中心领取备案用纸。备案用纸应上填入孩子的死亡日期、年金证书记载的基础年金番号、年金编号、出生日期等。未在期限内提交备案,超额领取增额年金时,应在日后退还超领部分。 |
|
相关资料: |
|
免責の声明 本文の内容と意見は一般的な情報共有のみであり、専門的なアドバイスではありません。本文の内容への信頼によって生じた全ての損失に対しては、啓源が一切責任を負いませ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