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MyTax 门户提前使用马来西亚 e-Duti Setem 系统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已宣布推出印花税自我评估制度(STSDS)。该制度是 2025 年财政预算案项下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旨在推动马来西亚印花税管理的现代化。STSDS的设立目的在于提升行政透明度与运作效率、集中印花税相关服务,并通过数码化及自我监管框架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
配合 STSDS 的实施,现行的 STAMPS 系统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全面终止。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印花税加盖事务将统一通过 e-Duti Setem 系统进行,并须经由 MyTax 门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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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段
印花税自我评估制度将分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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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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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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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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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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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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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租约、证券及一般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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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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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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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让(不包括涉及由估价与产业服务局进行估值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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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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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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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未涵盖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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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花税自我评估制度框架下,印花税纳税人或受委任的代理人可就指定文书自行评估应缴印花税。印花税将根据《1949 年印花税法令》(简称“该法令”)第一附表的规定实时计算。凡属可获减免或豁免的文书,仍将由印花税征收官进行正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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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使用 e-Duti Setem 系统
根据 HASiL 发布的媒体通告,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起,纳税人可提前使用 e-Duti Setem 系统。现有 STAMPS 系统用户可使用其个人 MyTax 账户凭证登录 MyTax 门户。
该提前使用期间旨在让印花税纳税人及受委任的持牌税务代理熟悉新系统、进行内部测试,并在 STAMPS 系统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全面终止前作出必要的营运准备,其目的是确保顺利、有序及集中地过渡至 e-Duti Setem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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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及使用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印花税纳税人及受委任的代理人必须通过 MyTax 门户进行印花税相关交易,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MyTax 门户 > ezHasil Services > Duti Setem > e-Duti Setem
用户须履行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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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效的税务识别号码(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TIN)登录;如尚未取得 TIN,可通过 MyTax 门户内的 e-Daftar 系统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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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相应的 e-Duti Setem 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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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的印花税申报表(BNDS),并一并提交需加盖印花税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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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付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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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付款确认后,妥善保存所生成的印花税证书,并连同已加盖印花税的文书及所有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七(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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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自我评估制度首年免罚(宽限期)
配合印花税自我评估制度第一阶段自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宣布,在 e-Duti Setem 系统实施的首年内,不会对纳税人处以罚款,旨在为印花税纳税人提供充足时间了解并熟悉新程序。
根据 2025 年 12 月 21 日发布的 HASiL 媒体通告,在印花税自我评估制度下提交的文书,若涉及提交不正确的印花税申报表或提供影响印花税应纳税额的不准确或错误信息的行为,将不予处罚。
该宽限期适用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提交的印花税加盖申请,同时也适用于在同一期间通过审计发现的该法令第 72D(2) 条款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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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印花税自我评估制度的实施标志着马来西亚印花税管理向更加数码化、透明化及自我监管化的重要转变。建议印花税纳税人及受委任的代理人利用 MyTax 门户提供的提前使用机会,以确保在新系统全面运行时做好充分准备并符合相关合规要求。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官方网站:
https://www.hasil.gov.m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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