ホーム   情報  ベトナム  ベトナム税制  越南出资或股份转让征税新规 

情報

人気検索

シェア

越南出资或股份转让征税新规

越南出资或股份转让征税新规

根据已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的修订版越南《企业所得税法》,非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越南境内企业的权益,转让方须按照转让交易总金额乘以适用税率缴纳税款。

在越南《企业所得税法》修订之前,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越南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时,转让方须就转让的“实际收益”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通常被称为资本利得税。实际收益=转让交易总金额-取得股份或股权的成本(例如原始出资或从第三方收购的价格)

自2025年10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越南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转让方须按照转让交易总金额乘以适用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方取得股份或股权的成本将不再被计算。根据新规定,即使转让没有收益,转让人也需要缴税。

但截至目前为止,越南政府仍未公布关于非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越南境内企业的权益时应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及其它相关问题的具体实施细则。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中国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许可证/牌照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筹划及审计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免責の声明
本文の内容と意見は一般的な情報共有のみであり、専門的なアドバイスではありません。本文の内容への信頼によって生じた全ての損失に対しては、啓源が一切責任を負いません。

もっと詳細な情報や支援をご希望の場合は、下記のお問い合わせをご利用になってください。

メール: info@kaizencpa.com
固定電話: +852 2341 1444
携帯電話: +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ライン・WhatsApp・WeChat: +852 5616 4140
公式ウェブサイト:www.kaizencpa.com
Skype: kaizencpa

言語選択

English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閉じ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