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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深圳发布2020年度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申报指引

中国税务
深圳发布2020年度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申报指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21年8月6日联合发布《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自2021年8月16日起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申请该补贴。详细申报条件、补贴计算方法、申报时间及程序如下:

一、  申报人相关条件

(一) 申报人身份条件
  1.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2. 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3. 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不包括受养人)。以香港居民身份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相关入境证件为准。
  4. 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
  5. 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6. 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以中国护照、内地居民身份证、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凭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7. 海外华侨。以中国护照、内地居民身份证、国外居留凭证和出入境记录为准。

(二) 申报人工作条件
  1. 申报人在深圳市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与深圳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
    (2)由境外雇主派遣,境外雇主与深圳市接收单位签订了派遣合同。
    (3)提供独立个人劳务,并与深圳市纳税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
  2. 申报人2020年在深圳市工作天数累计满90天。
  3. 如申报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且2020年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工作天数满90天,可通过该单位申报。

(三) 申报人资格条件
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符合第1-4条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个税补贴,符合第5-8条须以单位名义申请个税补贴):
  1. 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2. 国家、省、市认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
  3. 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人才。
  4. 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
  5. 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6.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承担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的团队成员,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带头人,以及医疗卫生技术骨干人才。
  7. 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8. 在深圳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四) 申报人纳税条件
  1. 申报人在深圳市依法纳税,且在深圳市已纳税额大于测算税额(详见以下“三、个人所得税补贴计算方法”)。
  2. 申报人须授权同意受理机关向相关部门查询纳税信息。

(五) 申报人其他条件
  1. 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至受理机关受理之日,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2)在境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报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
    (5)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 申报人2021年度未享受以下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之一:
    (1)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二、  申报单位相关条件

(一)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机构。
  2. 申报单位须遵守法律法规,至受理机关受理之日,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在不依法纳税行为记录的。
    (2)在经营异常名录内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二) 申报单位其他条件
申报单位是否符合个税补贴申报要求以国家各部委、广东省、深圳市相关部门批准认定或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确认或推荐的名单为准,其可通过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属于合格企业。

三、  个人所得税补贴计算方法

(一)在2020年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在深圳市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即为申报人可申请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已纳税额”为申报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以及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在深圳市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其以申报人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并补退税后的全年实际缴纳税额为准,无须办理汇算清缴的申报人规定亦同。
* “测算税额”为申报人应纳税所得额×15%。
(二)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根据个人所得项目,按照分项计算、合并补贴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人如已申领过2020年批次深圳市、各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该补贴金额须从实际个人所得税补贴额中扣除;个人所得税补贴额如低于深圳市、各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总额,则不予补贴。
(四)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为人民币500万元。

四、  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人、申报单位可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先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或移步至深圳市各区行政服务大厅完成身份认证,此后可通过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官网申请个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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