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短时间归国日本人在内的外国游客在免税店内享受免税政策购买的商品,由该外国游客另行邮寄免税商品至日本境外,而非随身携带出国的,在出境日本时,向海关出示出口证明资料后(例如记载一定事项的快递单),海关即可确认商品出口,不要求该外国旅客补交消费税。
在2025年4月1日起,对于外国游客购入的免税商品,不再承认“另行寄送处理方式”。2025年3月31日为止购入的免税商品,于同年4月1日后另行寄送的,仍适用“另行寄送处理方式”。
在2025年4月1日后在日本免税店购入免税商品的外国游客,可使用以下2种方法以防止被要求补交消费税:
- 随身携带出境日本,在海关出示免税商品即可;
- 在免税店购入商品后,与店铺确认是否有“直送”服务。如有,则在店内签订运输合同,并现场交付免税商品予运输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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