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商標的價值會隨著公司業務的長期發展而增加。
上述價值並不只是金錢上的,也可以產生無形的價值。有時候,商標所有人可能會因為某些原因而需要將商標轉讓,這樣是可以的嗎?
事實上,商標權本身就是一種可以「繼承」或「轉讓」的無形資產。換句話說,雖然商標註冊後只能為己所用,但您確實可以在經考量後轉讓商標。而在某些情況下,您就是「不得不」轉讓您的商標。
商標可以透過幾種方式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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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意轉讓:當轉讓人與受讓人達成協議時,協議的基礎是雙方設定一定的金額,並轉讓商標權(也就是我以一定的價格向你購買商標,這在商標中經常看到的,屬於合法交易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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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轉讓:商標所有人可以任意將商標轉讓給他人,受讓人可以無償取得商標(也就是我可以無條件地將商標轉讓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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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轉讓:「自然人」死亡後,可以通過 「法定繼承人」取得該商標權,但如果無人繼承,商標所有人死亡後,該商標權利將被撤銷(即商標可以通過繼承取得,但前提是您必須是「法定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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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後轉讓:合併後的公司將商標移轉給存續的公司繼續使用(意指兩家公司合併後,商標權可以轉移並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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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拍賣轉讓:第三人透過法院的判決或拍賣取得商標權(意指法院授予您的商標權)。
上述商標轉讓需要申請的證明文件。商標轉讓並不是「你決定的」,必須要有證明文件或契約證明才可以轉讓,尤其是商標的價值可大可小,你才有依據證明你擁有該商標,這對轉讓人和受讓人都是一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