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娱乐场所
近日,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57号),明确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娱乐场所。
根据该通知,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及台湾地区投资者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设立条件和程序则与内资一致。
根据中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例如,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
此前,外国投资者只能以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形式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自2013年起,中国已开始试点逐步放开外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的股权比例限制,具体进程如下:
-
2013年首次允许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
-
2015年允许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
-
2018年允许在中国所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
-
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外商投资比例限制,允许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中国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许可证/牌照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筹划及审计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