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作許可外國公文認證之海牙公證
2023年11月7日,《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以下稱「公約」)在中國境內開始生效。截止目前,許多參加海牙公證締約國的當地中國領事館或者大使館已經取消相關的認證服務。締約國需要送往中國境內的公文書僅需要辦理該國《公約》規定的附加證明書(Apostille),無需在辦理該國駐當地領事館或大使館的領事認證。附加證明書與領事認證書具備同等效力。
以前,在辦理中國境內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時,學歷學位證明、職業資格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公文書時,需要經過當地的中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所屬國的駐華領事館認證文件方可以使用。在2023年11月7日以後,這些公文書僅需要辦理締約國主管機關簽發的符合公約規定的附加證明書,無需在辦理所屬國當地領事認證或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附加證明書上有哪些信息呢?
-
一個清晰明確的抬頭,例如:中文的抬頭為附加證明書;而英文的則是Apostille。
-
公約名稱,例如:中文的「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約」;法語的則是「Convention de La Haye du 5 octobre 1961」。
-
附加證明書出具國名稱
-
簽署人姓名
-
簽署人姓名和職位
-
印鑑名稱
-
簽發地
-
簽發時間
-
簽署人姓名和所屬辦公室
-
附加證明書的編號
-
簽發機關印鑑蓋章
-
簽署人簽名
不同的締約國的簽發機關開具的附加證明書格式上可能會有所不同,但都需要包含以上的信息和內容。收取的相關機關不能以附加證明書格式不同的理由拒收附加證明書。
我們如何確定附加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呢?
目前,中國境內出具的附加證明書真實性,可以通過中國領事服務網(http://cs.mfa.gov.cn/)中的「文書核查」欄目的「領事認證/附加證明書核查」系統核實附加證明書的真實性或者手機掃描附加證明書上的二維碼進行核驗。
締約國開具的附加證明文書可以通過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網站上提供的在線驗證的連結進行驗證。
是不是所有締約國都可適用《公約》無需認證?
目前,中國境內只認可絕大部分具有主權國家地位的《公約》締約國出具的《附加證明書》,並與絕大部分具有主權國家地位《公約》締約國相互取消使領館領事認證環節。中國境內與印度之間不適用《公約》。
由於以上的中國境內《公約》情況,目前中國境內與印度之間還需要辦理領事認證。中國境內、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彼此間仍然維持原來相關機構的公證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