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作许可外国公文认证之海牙公证
2023年11月7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称“公约”)在中国境内开始生效。截止目前,许多参加海牙公证缔约国的当地中国领事馆或者大使馆已经取消相关的认证服务。缔约国需要送往中国境内的公文书仅需要办理该国《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无需在办理该国驻当地领事馆或大使馆的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具备同等效力。
以前,在办理中国境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学历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公文书时,需要经过当地的中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所属国的驻华领事馆认证文件方可以使用。在2023年11月7日以后,这些公文书仅需要办理缔约国主管机关签发的符合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无需在办理所属国当地领事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附加证明书上有哪些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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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清晰明确的抬头,例如:中文的抬头为附加证明书;而英文的则是Apost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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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名称,例如:中文的“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约”;法语的则是“Convention de La Haye du 5 octobre 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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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证明书出具国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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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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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人姓名和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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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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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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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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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人姓名和所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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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证明书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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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机关印鉴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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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人签名
不同的缔约国的签发机关开具的附加证明书格式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需要包含以上的信息和内容。收取的相关机关不能以附加证明书格式不同的理由拒收附加证明书。
我们如何确定附加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呢?
目前,中国境内出具的附加证明书真实性,可以通过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中的“文书核查”栏目的“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核查”系统核实附加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手机扫描附加证明书上的二维码进行核验。
缔约国开具的附加证明文书可以通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网站上提供的在线验证的链接进行验证。
是不是所有缔约国都可适用《公约》无需认证?
目前,中国境内只认可绝大部分具有主权国家地位的《公约》缔约国出具的《附加证明书》,并与绝大部分具有主权国家地位《公约》缔约国相互取消使领馆领事认证环节。中国境内与印度之间不适用《公约》。
由于以上的中国境内《公约》情况,目前中国境内与印度之间还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境内、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彼此间仍然维持原来相关机构的公证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