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从价印花税的常见问题
问: |
从价印花税分为多少种类? |
答: |
现时从价印花税分为第1及第2标准税率,第1标准税率又再细分为第1部及第2部税率。 |
问: |
谁人需缴交从价印花税? |
答: |
除买卖双方外,任何使用该文书的人士均须共同或个别地负上缴纳从价印花税的法律责任。 |
问: |
在什么情况下,只有买家须缴纳从价印花税? |
答: |
如买家在购入住宅物业时,声明自己是一名在香港未曾拥有任何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并且此次购入住宅物业是代表自己行事,但后来发现买家所作出的声明与事实不符。在此情况下,买家须为第1标准第1部或第2部税率(适用者)与第2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之间的差额负上缴纳的责任。 |
问: |
若相关物业买卖在缴纳了从价印花税后取消了,我是否可申请退回已缴交的税项? |
答: |
是的。阁下可於有关物业买卖协议被取消后2年内,申请退回已缴交的从价印花税。 |
问: |
作为一名在香港未曾拥有任何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我在同一日签署多份买卖协议,同时购入多个住宅物业,哪份买卖协议可按第2标准税率纳税?而哪份买卖协议须按第1标准税率纳税? |
答: |
如阁下是代表自己行事,那最先签订的买卖协议可按第2标准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而其余的买卖协议则须按第1标准税率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