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相关问答
问: |
哪些营业账簿需要缴纳印花税? |
答: |
营业账簿按其反应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应申报缴纳印花税,其他账簿不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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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
答: |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
问: |
营业账簿的税率是多少? |
答: |
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 |
问: |
营业账簿印花税需要每年申报吗? |
答: |
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计征,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可以查看比较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去年的期初数和期末数,如果增加了,就需要在每年1月申报期内就增加部分申报缴纳印花税,逾期会产生滞纳金。 |
问: |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 |
答: |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征收印花税;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征,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征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