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群島公司註冊所需文件
本文所述乃是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修訂)(Cayman Islands Companies Law (Revised))
註冊成立的豁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根據開曼群島合夥企業法(修訂)(Cayman Islands Partnership Law (Revised) )
註冊成立的合夥企業。
一、 自然人
以個人身份成為董事,股東或合伙人,客戶需提供以下個人資料文件以註冊成立公司或合夥企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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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的護照之核證副本,護照頁面上應載有持有人的照片和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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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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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的個人居住地址證明之核證副本,有效地址證明文件可以是水電費繳費單或銀行賬單,文件上必須清晰列明持有人的全名、居住地址詳情、文件發出日期及其發出機構名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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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人實體
如果董事、股東或合伙人是另一家公司,請提供以下公司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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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證書(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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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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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在職證明書(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或 良好信譽證明書(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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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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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組織章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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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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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董事登記名冊和股東登記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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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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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的所有董事、股東和持有10%以上股份的最終受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和個人居住地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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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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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該公司成立開曼群島公司或合夥企業的授權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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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合夥企業
如果股東或合伙人是另一家合夥企業,請提供以下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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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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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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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合夥企業的所有合伙人和持有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和個人居住地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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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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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該合夥企業成立開曼群島公司或合夥企業的授權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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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所需的文件與資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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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註冊資本(如非特別說明,本所會把註冊資本定為50,000 美元),以及每個股東的持股數量和分配比例(如多於一個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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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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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註冊開曼群島豁免公司,每位董事和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他們都需要提供由認識至少兩年的專業人士或銀行簽發的推薦信,以認證其個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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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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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註冊開曼群島合夥企業,每位持有其合夥企業1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他們都需要提供由認識至少兩年的專業人士或銀行簽發的推薦信,以認證其個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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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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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妥當「盡責調查問卷」及「離岸公司註冊表格」,以便詳細了解公司及合夥企業其宗旨及預期的運營,以及有關資金來源的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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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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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董事簽署認證現時最終受益人之身份的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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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重要注意事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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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會於您確認註冊訂單之時,開具關於註冊及開戶的服務費用帳單,並把帳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鑑於服務性質,本所需要預先收取全額服務費用。並且,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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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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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件不是以英文書寫,則需要同時提供經過認證的英譯本以供代理參考和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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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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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人可以是執業律師、註冊會計師、受監管信貸或金融機構的董事或經理、國際公證人、司法人員或高級公證人員應為合適的證明人。若客戶需要本所職員提供此項服務,請親臨本所任何一間辦事處辦理文件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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