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公司注册所需文件
本文所述乃是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Cayman Islands Companies Law (Revised))
注册成立的豁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根据开曼群岛合伙企业法(修订)(Cayman Islands Partnership Law (Revised) )
注册成立的合伙企业。
一、 自然人
以个人身份成为董事,股东或合伙人,客户需提供以下个人资料文件以注册成立公司或合伙企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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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的护照之核证副本,护照页面上应载有持有人的照片和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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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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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的个人居住地址证明之核证副本,有效地址证明文件可以是水电费缴费单或银行账单,文件上必须清晰列明持有人的全名、居住地址详情、文件发出日期及其发出机构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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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人实体
如果董事、股东或合伙人是另一家公司,请提供以下公司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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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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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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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在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或 良好信誉证明书(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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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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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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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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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董事登记名册和股东登记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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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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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所有董事、股东和持有10%以上股份的最终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个人居住地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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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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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该公司成立开曼群岛公司或合伙企业的授权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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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合伙企业
如果股东或合伙人是另一家合伙企业,请提供以下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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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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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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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和持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个人居住地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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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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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该合伙企业成立开曼群岛公司或合伙企业的授权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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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所需的文件与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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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注册资本(如非特别说明,本所会把注册资本定为50,000 美元),以及每个股东的持股数量和分配比例(如多于一个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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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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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注册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每位董事和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他们都需要提供由认识至少两年的专业人士或银行签发的推荐信,以认证其个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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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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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注册开曼群岛合伙企业,每位持有其合伙企业1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他们都需要提供由认识至少两年的专业人士或银行签发的推荐信,以认证其个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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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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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妥当“尽责调查问卷”及“离岸公司注册表格”,以便详细了解公司及合伙企业其宗旨及预期的运营,以及有关资金来源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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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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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董事签署认证现时最终受益人之身份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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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重要注意事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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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会于您确认注册订单之时,开具关于注册及开户的服务费用帐单,并把帐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鉴于服务性质,本所需要预先收取全额服务费用。并且,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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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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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件不是以英文书写,则需要同时提供经过认证的英译本以供代理参考和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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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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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人可以是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受监管信贷或金融机构的董事或经理、国际公证人、司法人员或高级公证人员应为合适的证明人。若客户需要本所职员提供此项服务,请亲临本所任何一间办事处办理文件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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