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問答(三)
問: |
出資方式有哪些限制? | ||||||||||
答: |
公司股東、非公司企業法人出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成員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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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市場主體的經營範圍包括哪些項目? | ||||||||||
答: |
包括一般經營項目和許可經營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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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包括一般經營項目和許可經營項目。 | ||||||||||
答: |
市場主體在登記前依法須經批準的經營項目屬於許可經營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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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主體在登記前依法須經批準的經營項目屬於許可經營項目。 |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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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可以委托他人代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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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機構代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