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問答(八)
問: |
市場主體歇業期間,可以沒有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嗎? |
答: |
可以以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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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市場主體什麽情況下需要申請註銷登記? |
答: |
市場主體因解散、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終止的,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經登記機關註銷登記,市場主體終止。 |
問: |
市場主體有依法須經批準(前置審批)的許可證,如何辦理註銷? |
答: |
市場主體註銷依法須經批準的,應當經批準後再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
問: |
市場主體註銷前依法應當清算的,需要做什麽? |
答: |
市場主體註銷登記前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 |
問: |
清算組清算結束後需要在多長時間內申請註銷登記? |
答: | 應當自清算組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