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及變更常見問題(11)
問: |
如是單一法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公司時,章程要由誰來定立? |
答: |
如果只有一人的法人股東所組成之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公司時,他的章程就要由這個法人股東來訂立。 |
問: |
所有股份有限公司都要發行股票? |
答: |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如果公司的資本額已經達到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的數額(目前為新台幣五億元以上)必須發行股票。 |
問: |
如果是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可不可以發行股票? |
答: |
可以,如果非公開發行公司要發行股票的話,就要在章程裡面訂清楚。 |
問: |
如公司的董事、監察人人數有變更應如何處理? |
答: |
公司的董事、監察人人數一定要在章程訂明,所以人數有變更的時候,就應該要召開股東會來修正章程。 |
問: |
特別股之事項是由股東自行決定嗎?需要訂定在章程中嗎? |
答: |
依公司法第356條之7規定,公司發行特別股時,應就特別股之權利義務事項於章程中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