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原則
問: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的職災保險給付有哪幾種? |
答: |
職災保險給付的種類有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及失蹤等5種給付。 |
問: |
勞工發生職災事故,都可申請職災保險給付嗎? |
答: |
勞工於參加職災保險期間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發生醫療、傷病、失能、死亡或失蹤保險事故時,得依規定請領職災保險給付。於保險效力停止之隔日起算一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醫療、傷病、失能或死亡給付。 |
問: |
沒有參加職災保險也能請領職災保險給付的情形為何?給付金額如何計算?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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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職災保險給付是否需與其他社會保險給付擇一請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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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時效多久? |
答: |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