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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2024新《公司法》的相關問答(二十七)

答案
問: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決定發行新股有什麽前提條件?
答: 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發行新股的,董事會決議應當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問: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有什麽前提條件?
答: 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註冊,公告招股說明書。

問: 招股說明書需要載明哪些事項?
答: 招股說明書應當附有公司章程,並載明下列事項:
  1. 發行的股份總數;
  2. 面額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或者無面額股的發行價格;
  3. 募集資金的用途;
  4. 認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5. 股份種類及其權利和義務;
  6. 本次募股的起止日期及逾期未募足時認股人可以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
公司設立時發行股份的,還應當載明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

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如何轉讓?
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向其他股東轉讓,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有限制的,其轉讓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

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如何轉讓?
答: 股票的轉讓,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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