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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2024新《公司法》的相关问答(二十七)

答え
问: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有什么前提条件?
答: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问: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有什么前提条件?
答: 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公告招股说明书。

问: 招股说明书需要载明哪些事项?
答: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1. 发行的股份总数;
  2. 面额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或者无面额股的发行价格;
  3. 募集资金的用途;
  4. 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5. 股份种类及其权利和义务;
  6. 本次募股的起止日期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的,还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如何转让?
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有限制的,其转让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如何转让?
答: 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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