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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中國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答案
問:
企業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已進行進口增值稅的代扣代繳,進項稅額如何抵扣?
答:
按照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進行申報抵扣。

問:
公司平時有購進農產品的業務,請問農產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如何計算抵扣?
答:
農產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分以下幾種情況計算抵扣:
  1. 從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2. 進口農產品,按照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3. 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 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5.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規定,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購進農產品無論是否用於生產上述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均實行核定扣除。

問:
建築企業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後,以三方協議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為發包方提供建築服務,並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款,進項稅額如何抵扣?
答:
建築企業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後,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以下稱“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築服務,並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繳納增值稅並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的建築企業不繳納增值稅。發包方可憑實際提供建築服務的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問:
保險企業收到修理廠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
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規定:
  1. 提供保險服務的納稅人以實物賠付方式承擔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的,自行向車輛修理勞務提供方購進的車輛修理勞務,其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從保險公司銷項稅額中抵扣;
  2.  提供保險服務的納稅人以現金賠付方式承擔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的,將應付給被保險人的賠償金直接支付給車輛修理勞務提供方,不屬於保險公司購進車輛修理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保險公司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
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獲得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
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規定,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抵扣進項稅額。

問:
企業有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專用發票,請問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
答: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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