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相關問題
問: |
稅務部門現在是否在推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具體是如何安排的? |
答: |
稅務總局本着積極穩妥的原則,決定採用先在部分地區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以下簡稱「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以下簡稱「專票電子化」),此後逐步擴大地區和納稅人範圍的工作策略。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具體範圍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
問: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票面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相比有哪些主要變化? |
答: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進一步簡化發票票面樣式,採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使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開具更加簡便。 |
問: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紙質打印件上沒有加蓋銷售方的發票專用章,是否可以作為報銷入賬歸檔的依據? |
答: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採用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一致。納稅人以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無需要求銷售方在紙質打印件上加蓋發票專用章,但應當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
問: |
取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後,如需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該如何處理? |
答: |
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的處理方式一致。納稅人取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後,如需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應當登錄本省(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確認發票用途。 |
問: |
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稅務部門同步推出了哪些便利納稅人的舉措? |
答: |
稅務部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為契機,創新推出了五條便利化舉措: 開票設備免費領取; 電子專票免費開具; 首票服務便捷享受; 發票狀態及時告知; 發票信息批量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