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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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加計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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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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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計抵減,是指生產、生活性服務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基礎上分別再加計10%、15%抵減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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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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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計抵減適用行業、各自加計抵減比例及適用時間分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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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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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計抵減政策如下:
適用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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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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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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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行業、電信服務、現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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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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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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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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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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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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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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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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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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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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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轉出,已加計抵減的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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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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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計提加計抵減額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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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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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於或小於零時,當期可抵減的加計抵減額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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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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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全部結轉至下期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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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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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零,當期可抵減的加計抵減額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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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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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至下期繼續抵減。加計抵減政策執行到期後,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餘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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