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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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加计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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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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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是指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基础上分别再加计10%、15%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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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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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适用行业、各自加计抵减比例及适用时间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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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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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适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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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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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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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行业、电信服务、现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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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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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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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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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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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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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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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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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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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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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已加计抵减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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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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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计提加计抵减额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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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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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或小于零时,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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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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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可以全部结转至下期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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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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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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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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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至下期继续抵减。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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