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企業名稱登記的相關問答(四)
問: |
哪些企業的名稱可以不含行政區劃名稱? |
答: |
已經登記的企業法人,在3個以上省級行政區域內投資設立字號與本企業字號相同且經營1年以上的公司,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其名稱可以不含行政區劃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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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哪些企業的名稱可以不含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
答: |
已經登記的跨5個以上國民經濟行業門類綜合經營的企業法人,投資設立3個以上與本企業字號相同且經營1年以上的公司,同時各公司的行業或者經營特點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不同門類,其名稱可以不含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
問: |
如何申報企業名稱? |
答: |
企業名稱由申請人自主申報。 |
問: |
企業名稱申報成功後可以保留多久? |
答: |
企業登記機關對通過申報的企業名稱予以保留,保留期為2個月。設立企業依法應當報經批準或者企業經營範圍中有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保留期為1年。 |
問: |
企業名稱申報成功後即可用於經營活動嗎? |
答: |
申請人應當在保留期屆滿前辦理企業登記。保留期內的企業名稱不得用於經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