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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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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中國企業名稱登記的相關問答(三)

答案
問:
企業名稱能否使用“中國”字樣?
答:
企業名稱冠以“中國”、“中華”、“中央”、“全國”、“國家”等字詞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從嚴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報國務院批準。

問:
哪些企業的名稱可以使用“集團”字樣?
答:
已經登記的企業法人控股3家以上企業法人的,可以在企業名稱的組織形式之前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

問:
企業集團名稱如何登記?
答:
企業集團名稱應當在企業集團母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時一並提出。

問:
企業集團名稱有哪些要求?
答: 企業集團名稱應當與企業集團母公司名稱的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保持一致。

問:
哪些企業可以使用企業集團名稱?
答: 經企業集團母公司授權的子公司、參股公司,其名稱可以冠以企業集團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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