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企業名稱登記的相關問答(一)
問: |
企業能否登記多個名稱? |
答: |
企業只能登記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名稱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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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企業名稱能否使用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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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應當使用規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
問: |
企業名稱能否翻譯為外文使用? |
答: |
企業需將企業名稱譯成外文使用的,應當依據相關外文翻譯原則進行翻譯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
問: |
企業名稱一般由哪些內容組成? |
答: |
企業名稱一般應當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並依次排列。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
問: |
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名稱如何表示? |
答: |
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名稱應當是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行政區劃名稱。根據商業慣例等實際需要,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名稱置於字號之後、組織形式之前的,應當加註括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