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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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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台灣印花稅之憑証

答案
問:
那些憑證應課征印花稅?
答:
  1. 銀錢收據: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折。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折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2. 買賣動產契據:指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
  3. 承攬契據: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屬之。 (四)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問:
印花稅應稅憑證何時貼用印花稅票?
答:
應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繳印花稅。

問:
買賣移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其所立向地方稅稽征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應否貼花?
答:
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移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因無法向物權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其所立向地方稅稽征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尚非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之憑證課稅範圍。

問:
車輛如已出售,買受人如拒不過戶,如何辦理?
答: 車輛轉讓後,買方不願配合辦理過戶,原所有人為確保權益,得繳清使用牌照稅及罰款,並攜帶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個人:身分證;公司、行號:中央(地方)政府核發之核準函或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及催辦過戶之報紙或郵局存證信函,至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拒不過戶註銷手續,以後就不會再以原所有人名義課征使用牌照稅,如有違章亦不會再以原所有人為處罰對象。

問:
駕駛牌照已被註銷的汽車是否會被處罰?
答: 是,駕駛牌照被註銷的汽車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會被處罰應納稅額二倍以下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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