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公司股份轉讓印花稅 Q&A
問: |
什麽是印花稅? |
答: |
印花稅是馬來西亞征收的一種稅款,適用於根據《印花稅法1949》附表一所述的多種書面文件,包括法律、商業及財務文件。
未加蓋印章或蓋章不全的文件在法庭上不能被接納為證據,政府部門只接受擁有印花蓋章的文件。 |
問: |
股份轉讓表格何時需要蓋章? |
答: |
如果股份轉讓表格在馬來西亞簽署,該表格必須在簽署後的30天內提交給印花稅辦公室加蓋印花。若表格於馬來西亞境外簽署,則必須在表格送達馬來西亞後
30 天內提交蓋章。 |
問: |
何時該繳納印花稅? |
答: |
納稅人須在評稅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繳付印花稅。 |
問: |
轉讓的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
答: |
所有股票或有價證券的印花稅稅率為0.3%,即每1,000令吉價值的股票需付3令吉印花稅。印花稅將按股票價值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千元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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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哪些文件必須與股份轉讓表格一並提交? |
答: |
已簽署的股份轉讓表格需與公司最新的審計報告一起提交給印花稅辦公室進行評稅,除非公司符合審計豁免資格標準。免於審計的公司可提交未經審計的賬目以進行評稅。 |
問: |
誰應支付印花稅? |
答: |
根據《印花稅法1949》第 33 條,受讓人有責任支付公司股份轉讓的印花稅。 |
問: |
公司增資是否會被征收印花稅? |
答: |
不會。公司只有在股份轉讓時才需要繳納印花稅,增加股本或發行新股票都不會被征收印花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