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相關問答
問: |
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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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合同所列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合同中註明增值稅稅額的,按不含增值稅的合同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未註明增值稅稅額的,應以合同列明的金額為印花稅計稅依據。 |
問: |
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為多少? |
答: |
租金的千分之一。 |
問: |
租賃合同簽約的雙方都需要繳納印花稅麼? |
答: |
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
問: |
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
答: |
不需要。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對應稅憑證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書立該應稅憑證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印花稅減免政策,明確特定納稅人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除外。 |
問: |
租賃合同中既約定了租金又約定了物業管理費,應如何計算印花稅? |
答: |
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並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