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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米国

ご質問

美国远程卖家所得税关联问答

答え
问: 企业所得税关联通常如何判定?
答:
  1. 实体存在:企业在州内具有实际存在,例如注册公司、雇佣员工、租赁或拥有办公室、租赁或拥有仓库或其他实体经营场所。
  2. 经济存在:经济关联主要依据企业在该州产生的经济活动规模进行判断,而非实体存在。例如达到一定销售额或达到一定交易次数。即使企业没有实体存在,仍可能产生州所得税义务。
  3. 要素存在:要素存在标准主要考察企业在该州的财产(Property)、工资(Payroll)及销售额(Sales)是否达到规定门槛。

问: 什么是要素存在(Factor Presence)标准?
答: 州内财产超过50,000美元、州内工资超过50,000美元、州内销售额超过500,000美元,或企业在该州拥有25%以上的总财产、总工资或总销售额。 满足任一条件即可建立关联。

问: P.L. 86-272的保护条件是什么?
答: 该法限制各州向从事跨州销售的企业征收州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即使与某州存在一定联系,该州也可能无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企业在州内唯一的业务活动是招揽有形动产(Tangible Personal Property)的销售订单。
  2. 销售订单必须发送至州外批准;且商品从州外发货或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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