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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美國

問題

美國遠程賣家所得稅關聯問答

答案
問: 企業所得稅關聯通常如何判定?
答:
  1. 實體存在:企業在州內具有實際存在,例如註冊公司、雇傭員工、租賃或擁有辦公室、租賃或擁有倉庫或其他實體經營場所。
  2. 經濟存在:經濟關聯主要依據企業在該州產生的經濟活動規模進行判斷,而非實體存在。例如達到一定銷售額或達到一定交易次數。即使企業沒有實體存在,仍可能產生州所得稅義務。
  3. 要素存在:要素存在標準主要考察企業在該州的財產(Property)、工資(Payroll)及銷售額(Sales)是否達到規定門檻。

問: 什麽是要素存在(Factor Presence)標準?
答: 州內財產超過50,000美元、州內工資超過50,000美元、州內銷售額超過500,000美元,或企業在該州擁有25%以上的總財產、總工資或總銷售額。 滿足任一條件即可建立關聯。

問: P.L. 86-272的保護條件是什麽?
答: 該法限制各州向從事跨州銷售的企業征收州所得稅。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即使與某州存在一定聯系,該州也可能無法征收企業所得稅。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企業在州內唯一的業務活動是招攬有形動產(Tangible Personal Property)的銷售訂單。
  2. 銷售訂單必須發送至州外批準;且商品從州外發貨或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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