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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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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台湾

ご質問

以日申请育婴留停津贴规定

答え
问: 育婴留停津贴已领满6个月,之后改以「日」申请育婴留停,还能再申请津贴吗?
答: 不可以。

问: 育婴留停以「日」申请,欲累积多天后一次申请津贴,有申请期限吗?
答: 必须2年内提出申请。

问: 以日申请育婴留停,未满1个月可以领1个月津贴吗?
答: 不可以。

问: 2026年1月1日后申请育婴留停及津贴,金额如何计算?
答: 自2026年1月1日起,未满1个月者,以30日为1个月,按比例计算发给。

问: 2026年1月1日前已申请津贴,且期间延续到2026年1月1日后,还能用旧规定计算吗?
答: 仍可以适用修正前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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