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问答(四)
| 问: |
矿业权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哪个部门制定? |
| 答: |
矿业权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
| 问: |
探矿权的期限是多久? |
| 答: |
探矿权的期限为五年。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期限为五年;续期时应当按照规定核减勘查区域面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问: |
采矿权的期限是多久? |
| 答: |
采矿权的期限结合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山建设规模确定,最长不超过三十年。采矿权期限届满,登记的开采区域内仍有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的,可以续期;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问: |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无需取得探矿权? |
| 答: |
|
| 问: |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无需取得采矿权? |
| 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