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指南
隨着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勇敢「走出去」,跨境交易變得日益頻繁。如何避免跨境交易重複徵稅,已經成為了大多數跨國企業關注的核心問題。啓源特此整理了部分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要點,供客戶參考。
一、 適用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納稅人
適用境外(含港澳台地區)所得稅收抵免的納稅人包括以下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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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業
居民企業(包括按境外法律設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被判定為中國稅收居民的企業)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繳納和間接負擔的境外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進行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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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業
非居民企業(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可以就其取得的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有實際聯繫的所得直接繳納的境外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進行抵免。
二、 實際聯繫的定義
實際聯繫是指,據以取得所得的權利、財產或服務活動由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擁有、控制或實施。
三、 直接抵免與間接抵免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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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抵免
直接抵免是指,企業直接作為納稅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額在我國應納稅額中抵免。直接抵免主要適用於企業就來源於境外的營業利潤所得在境外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以及就來源於或發生於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財產轉讓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繳的預提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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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抵免
間接抵免是指,境外企業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潤繳納的外國所得稅額中由我國居民企業就該項分得的股息性質的所得間接負擔的部分,在我國的應納稅額中抵免。
四、 境外所得間接負擔稅額的計算公式
本層企業所納稅額屬於由上一層企業負擔的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層企業就利潤和投資收益所實際繳納的稅額+符合規定的由本層企業間接負擔的稅額)*本層企業向上一家上一層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本層企業所得稅後利潤額
啓源溫馨提示:
境外所得稅收抵免制度是國家為消除國際雙重徵稅、助力企業跨境經營的重要政策安排。中國居民企業除了應重點關注間接抵免的適用條件及層數限制外還需要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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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方式的選擇與限制
中國企業就其來源於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選擇按國別分別計算(即分國抵免法),或者不按國別匯總計算(即綜合抵免法)。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該選擇一經確定,5年內不得改變。
啓源溫馨提示:企業務必結合自身境外佈局慎重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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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資料的留存要求
企業在申報抵免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時,應根據其具體情況向其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對應的境外完稅證明、會計報表、審計報告等書面資料。
啓源溫馨提示: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可能會導致抵免申請無法通過,請務必妥善保存相關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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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限額及超額結轉規定
境外稅款並非「實繳多少抵多少」,我國稅法設有「抵免限額」,即該筆境外所得按國內稅率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實際繳納低於限額的,按實繳額抵免;超過限額的,按限額抵免。
啓源溫馨提示:結轉部分自次年起僅享有連續五個納稅年度的抵補窗口期,需逐年以當年限額的節餘額度進行抵補,逾期未抵補完畢的部分將永久作廢,建議企業建立台賬、動態管理,避免額度流失。
啓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中國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及審計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