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馬來西亞公司選擇更改財政年度結束日的原因:
- 與其控股公司的財政年度一致
根據《公司法2016》第247(1)條,子公司的財政年度與其控股公司的財政年度需一致。非外國公司的控股公司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子公司的財政年度在2年內與控股公司相同。
將子公司與其控股公司的財政年度一致化不需要獲得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的批准。但控股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不得在未經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的同意下擅自更改其財政年度,因為這可能導致控股公司及子公司財政年度不一致的情況發生。
- 內部運營或政策變更
公司可能會因內部運營或政策的變化而改變其財政年度結束日。製造公司可能會考慮將其財政年度結束日調整以與其運營周期保持一致。如果公司的營收存在季節性波動或有重要的項目周期,將財政年度結束日定在庫存量最低點的時間可以幫助減少和節省盤點時間、降低成本、提高財務績效呈現的準確性並減少審計查詢。
一些公司會有內部政策或指南規定財務報告的時間。這些內部政策或指南的變動可能促使公司財政年度結束日的變更。此外,公司也可能會為了把其財政年度與戰略規劃周期保持一致而調整其財政年度結束日。如果財務報告與關鍵決策期相吻合,這可方便管理層評估業績和規劃未來。
公司在更改其財政年度前必須進行妥善的規劃,以確保遵守《公司法2016》相關法則。
以下的兩項例子描述了公司在財政年度結束日變更後應採取的行動:
圖示 1:
公司A決定將其財政年度結束日從2023 年 6 月 30 日改為 2023 年 3 月 31 日。
當前財政年度結束日
財政年度結束日
30/06/2023
財務報表分發日
(財政年度結束日後6個月內)
31/12/2023
財務報表提交截止日期
(分發後30天內)
30/01/2024
新財政年度結束日
財政年度結束日
31/03/2023
財務報表分發日
(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
30/09/2023
財務報表提交截止日期
(分發後30天內)
30/10/2023
應採取的行動:
在這種案列下,財政年度結束日的變更不會導致新的分發日期和提交截止日期晚於原本的截止日期。因此,不需要申請延長時間。
圖示 2:
公司B決定將其財政年度結束日期從2023 年 6 月 30 日改為 2023 年 9 月 30 日。
當前財政年度結束日
財政年度結束日
30/06/2023
財務報表本分發日
(財政年度結束日後6個月內)
31/12/2023
財務報表提交截止日期
(分發後30天內)
30/01/2024
新財政年度結束日
財政年度結束
30/09/2023
財務報表分發日
(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
31/03/2024
財務報表提交截止日期
(分發後30天內)
30/04/2024
應採取的行動:
由於新的分發日和提交截止日期晚於原本的截止日期,所以公司必須在原本分發日截止日期的至少前七(7)天提出申請延長分發財務報表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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