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號文的全名是,匯發【2014】37號文,即《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登記的目的及意義
主要是解決我國境內居民在境外持股、境外融資和返程投資的合規性問題,即
(1) 解決境內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規性問題;
(2) 解決境外融資和返程投資的合規性問題;
(3) 打通境內居民境外投資資金調回通道。
- 如何辦理37號文登記
(1) 首先申請人,需要獲得境內權益,即必須在一家境內企業持有權益;
(2) 設立境外第一層特殊目的公司,簡稱SPV公司;37號文是對境內居民境外投資SPV公司的登記,根據要求,需要登記申請人在境外直接控制的第一層公司信息;
(3) 辦理中國籍自然人股東的37號文登記。
- 何時辦理37號文登記?
境內居民以境內外合夥資產或權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資前。否則將按補登記進行處理,而補登記是由外管局負責,其審核更嚴,並需要出具補登記的理由,且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 在哪裏辦理37號文登記?
由於外管局已將外匯登記權益下放到了銀行。因此境內居民個人向境內企業資產或權益所在地銀行申請辦理。
ODI備案登記是為投資海外、資金合理進出所做的一系列的鋪墊和準備,即須先和相關的監管部門,如商務部及發改委,予以報備。
- 哪些企業需要進行ODI備案?
(1) 海外直接投資、併購及擴張需求的企業;
(2) 意向去「一帶一路「等國家投資設立工廠及貿易基地的企業;
(3) 返程投資;
(4) 海外上市;
(5) 跨境電商業務開展。
- ODI涉及哪些部門?
境外投資(ODI)備案涉及到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外匯局三個部門。
(1) 首先,境內企業股東需要向省級商務部門和省級發改委辦理ODI備案手續。商務部負責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2) 發改委負責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3) 外管局負責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備案手續完成之後,需要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在銀行完成外匯登記手續。
整個流程耗時將近2-3個月,辦理成功後會得到兩份分別由商務部和發改委頒發的證書:《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和《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涉及敏感行業,無論項目投資金額大小,一律提交商務部和發改委進行核准。
ODI備案和37號文登記均是當下境內自然人或境內企業「走出去「進行跨境業務需要向國家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的手續。即,當境內最終受益人到境外進行投資設立主體,而該設立的海外主體不會再反過來投資到境內,此路線按照對外直接投資進行相關ODI備案登記。而當境內自然人在境外設立主體後同時又利用相關主體或以下主體直接或者間接控制了境內主體的股權,則除了ODI登記之外,還需要辦理37號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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