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外匯管理局37號文的相關問答(一)
問: |
37號文中的特殊目的公司指的是什麽? |
答: |
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內居民(含境內機構和境內居民個人)以投融資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內企業資產或權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資產或權益,在境外直接設立或間接控制的境外企業。 |
問: |
37號文中的返程投資指的是什麽? |
答: |
返程投資,是指境內居民直接或間接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對境內開展的直接投資活動,即通過新設、並購等方式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或項目,並取得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
問: |
37號文中的境內機構指的是什麽? |
答: |
境內機構,是指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法人以及其他經濟組織。 |
問: |
37號文中的境內居民個人指的是什麽? |
答: |
境內居民個人,是指持有中國境內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的中國公民,以及雖無中國境內合法身份證件、但因經濟利益關系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境外個人。 |
問: |
37號文中的控制指的是什麽? |
答: |
控制,是指境內居民通過收購、信托、代持、投票權、回購、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取得特殊目的公司的經營權、收益權或者決策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