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2024新《公司法》的相關問答(三十九)
問: |
公司未按照公司法規定減少註冊資本有什麽後果? |
答: |
公司違反公司法規定減少註冊資本的,股東應當退還其收到的資金,減免股東出資的應當恢復原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及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問: |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能否優先認繳出資? |
答: |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
問: |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能否優先認購? |
答: |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不享有優先認購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股東會決議決定股東享有優先認購權的除外。 |
問: |
公司解散包含哪些事由? |
答: |
公司解散包含下列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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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清算? |
答: |
除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因其他四種事由解散的均應當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