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4中國新《公司法》的相關問答(二)
問: |
設立公司是否需要制定公司章程? |
答: |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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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公司的名稱有哪些要求? |
答: |
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
問: |
公司住所如何確定? |
答: |
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
問: |
公司的經營範圍如何確定? |
答: |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 |
問: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確定? |
答: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代表公司執行公司事務的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辭任的,公司應當在法定代表人辭任之日起三十日內確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