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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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剛成立,要如何辦理投保手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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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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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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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公司,如雇有員工,應填具「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各2份,並分別檢附各單位核發之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負責人身分證正、背面復印件各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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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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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應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無工廠登記證者,得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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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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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應檢附礦場登記證、采礦或探礦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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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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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應檢附登記證書或有關認定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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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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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應檢附運輸許可證或有關認定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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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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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應檢附事業執照或有關認定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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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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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號應檢附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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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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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新聞、文化、公益、合作事業、職業訓練機構及各業人民團體應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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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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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業應檢附執業證照或相關登記、核定或備查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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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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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雇主雇用外籍家庭幫傭、看護工應檢附聘雇許可文件及聘雇外國人名冊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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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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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無法取得(或尚未取得)上述證明文件時,可檢附國稅局核發之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或使用統一發票購票證辦理投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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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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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申請數據送交勞保局有時間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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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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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述應備書表應於(設立核淮)之隔翌日起10日內寄送勞保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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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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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目前沒有雇用員工,該如何辦理勞保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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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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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僅負責人1人而未雇用員工,依規定不得成立投保單位單獨為負責人辦理參加勞工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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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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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已經停業(歇業),老板新成立了一家公司,員工的勞保要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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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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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單位應為原公司員工辦理退保,再由新公司另外辦理新投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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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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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即將歇業,僅余負責人1人處理善後,勞保可否辦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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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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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單位如即將歇業,未再繼續雇用員工。受雇員工均已離職退保,僅余負責人1人處理善後事宜時,該負責人已不具備雇主身分,得申報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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