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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米国

ご質問

美国公司的预估税问答

答え
问: 谁需要缴纳公司预估税?
答: 预计当年税负达到或超过500美金的公司(包括C Corp、以 C Corp 身份报税的 LLC);预计当年亏损但上一年度存在税负且当年未满足安全港条件的公司(包括C Corp、以 C Corp 身份报税的 LLC);潜在升值税,超额净被动所得税,及投资信贷重收税的总和达到或超过500美元的S公司

问: 公司预估税什么时候缴纳?
答: 预估税通常按季度缴纳,每个纳税年度共有4次付款期限。一般规则为本纳税年度第4、6、9及12个月的第15日之前完成缴纳。如果预估税到期日恰逢周末或联邦法定假日,则截止日期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问: 申请税表延期后,预估税也会延期吗?
答: 不会。即使企业已经申请所得税申报延期(Extension),预估税缴纳期限仍不会改变。

问: 公司预估税如何计算?
答: 即根据企业当年预计利润计算全年应缴税额,再按四个季度平均分摊;或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税负计算(安全港法),即上一年度所得税× 25%。两种方式计算每季度应缴金额,并选择计算结果较小的一种。

问: 预估税和年度所得税申报有什么关系?
答: 预估税并不是额外税款,而是企业提前缴纳的所得税。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实际税额高于已缴预估税,即需要补税。实际税额低于已缴预估税,即可申请退税或抵扣未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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