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相关问答(一)
| 问: |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
| 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 问: |
什么条件下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
| 答: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
| 问: |
取得的长期资产是指什么? |
| 答: |
是指以直接购买,自行生产、 研发或者建造、接受投资、捐赠或者抵债等各种方式取得的长期资产;不包括租入的长期资产,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按照存货核算的房地产项目。 |
| 问: |
长期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不动产包括什么? |
| 答: |
长期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包括构成其实体的配套设备、工具、器具等;无形资产,包括构成其核心价值和权利基础的相关法律权利和知识成果;不动产,包括构成其实体的建筑装饰材料、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光伏发电、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
| 问: |
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是指什么? |
| 答: |
是指长期资产原值所对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列明、计算或者包含的进项税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