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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台湾

ご質問

台湾公司 – 有限合伙

答え
问: 请问神什麽是有限合伙?
答: 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组成,属于契约型组织。有限合伙与公司同样具有独立法人格,需经依法登记设立始得对外使用「有限合伙」名义营业。

问: 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的差别为何呢?
答: 普通合伙人负责对事业有经营、管理权力,需对企业债务负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需要参与事业经营,仅就出资额负担有限责任。

问: 请问有限合伙的主管机关单位为何呢?
答: 政府主管机关为经济部;直辖市主管机关为直辖市政府。

问: 请问有限合伙与一般合伙的差别为何呢?
答: 有限合伙虽然仍属契约型组织,于分期出资、出资转让、盈馀分配等均得以合伙契约约定。但是有限合伙与合伙不同,是具有独立法人格的营利事业。

问: 请问有限合伙出资转让有何限制吗?
答: 有限合伙之合伙人,得依契约约定,或经其他合伙人全体同意,以其出资额之全部或一部,转让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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