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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国粤港两地车牌

申请中国粤港两地车牌

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粤港两地口岸不断增加,交通往来频密,两地有关部门也积极完善并推出了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的工作措施。以下是启源整理的往来粤港两地商务车指标申请的最新规定,以供您参考。

一、  香港籍车辆经非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

  1. 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的申请条件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可申办第1个指标;
    (2)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可申办第2个指标;
    (3)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指标;
    (4)从申办第4个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人民币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指标,最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投资者已申办的所有指标)。

  2. 国家高新技术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的申请条件

    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申办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 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的申请条件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广东省级、广东省地市级和广州市区级、深圳市区级、佛山市顺德区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可以选择办理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或者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申办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4. 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赠者的申请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人民币30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二、  香港籍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

  1. 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的申请条件

    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办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1)累计纳税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办理1个指标;
    (2)累计纳税额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2个指标;
    (3)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3个指标。

  2. 国家高新技术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的申请条件

    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 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的申请条件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广东省县(市、区)级以上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可以办理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或者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申办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4. 兴办公益事业捐赠者的申请条件

    改革开发以来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可以申请办理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注:已申请经其他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均可申请办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三、  内地籍车辆经非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

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四、  内地籍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

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辆指标(不予增办)。

已申请经其他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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