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國粵港兩地車牌指南
近年來,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推進,粵港兩地口岸不斷增加,交通往來頻密,兩地有關部門也積極完善並推出了跨境非營運小汽車指標管理的工作措施。以下是啟源整理的往來粵港兩地商務車指標申請的最新規定,以供您參考。
一、 香港籍車輛經非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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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境外投資者的申請條件
在廣東省投資的國外和香港、澳門、臺灣投資者,其上一年度在廣東省納稅數額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辦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
(1)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達到人民幣15萬元以上的,可申辦第1個指標;
(2)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達到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可申辦第2個指標;
(3)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達到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第3個指標;
(4)從申辦第4個指標起,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每增加人民幣100萬元即可增辦1個指標,最多不超過15個(包括該投資者已申辦的所有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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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外資企業境外投資者的申請條件
國外和香港、澳門、臺灣投資者以高新技術方式在廣東省投資辦實業,列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錄的,可申辦1個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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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的申請條件
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或者全國、廣東省級、廣東省地市級和廣州市區級、深圳市區級、佛山市順德區政協委員的港澳臺人士,可以選擇辦理1個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在港澳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學現任校長,或者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的港澳臺及外籍人士,可以申辦1個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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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辦公益事業的捐贈者的申請條件
改革開放以來海外華人華僑、港澳臺同胞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人民幣300萬元以上,或者社會團體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1個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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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香港籍車輛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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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境外投資者的申請條件
境外投資者在廣東省投資,3年內(含申辦年度)累計納稅額符合下列條件,可以申辦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
(1)累計納稅額達到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可申請辦理1個指標;
(2)累計納稅額達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請辦理第2個指標;
(3)累計納稅額達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可以申請辦理第3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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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外資企業境外投資者的申請條件
列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錄的外資企業,可以申請辦理1個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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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的申請條件
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或者廣東省縣(市、區)級以上政協委員的港澳臺人士,可以辦理1個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在港澳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學現任校長,或者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的港澳臺及外籍人士,可以申辦1個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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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辦公益事業捐贈者的申請條件
改革開發以來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海外華僑華人、港澳臺同胞,可以申請辦理1個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註:已申請經其他口岸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的,不受以往數量限制,符合上述申辦條件,均可申請辦理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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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內地籍車輛經非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香港
在廣東省登記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達到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可以申辦1個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四、 內地籍車輛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香港
在廣東省登記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私營企業,3年內(含申辦當年)納稅累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可以申請1個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香港商務車輛指標(不予增辦)。
已申請經其他口岸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的,不受以往數量限制,符合上述申辦條件,可申請辦理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