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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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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シンガポール

ご質問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答え
您将被视为税收居民或工作在新加坡停留至少183天在一个日历年度或连续连续三年,或在新加坡工作一段横跨两个日历年和您的总逗留时间至少183天。

问:
什么是雇佣入息自动纳入计划(AIS)?
答: 如果您的雇主参加“雇佣入息自动纳入计划”,您无须提交从该雇主收到的入息,你的雇主会在每年3月1日前以电子方式向IRAS提交您的入息资料,您的入息资料会自动列入您的入息评税。
如果您收到通知,需要申报其他收入来源(例如租金收入,等),则仍然须提交报税表。

问: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
您可以在每年3月1日至4月18日进行电子报税
如果您以书面形式提交报税表,您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提交填妥的报税表。

问:
申报所得税的义务是什么?
答:
如果您收到IRAS的信件、表格或短信通知,您必须提交所得税申报表。不论你在前一年的收入是多少,或您的雇主是否参与认可机构的受雇收入。
如果您收到信件或短信通知您已被选择为无申报服务(NFS),您不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
您的评税通知书(NOA)或税单(电子或纸质格式)将于每年4月起发送给您。您的NOA是根据您的自动收入和前一年的救济申请计算的,如果您不符合资格标准,可能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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