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担保有限公司Q&A
问: |
马来西亚担保有限公司是如何定义的? |
答: |
担保有限公司是一种为非营利目的而设立的公司。它根据《公司法2016》成立,没有股本。公司没有股东,而是由成员组成,这些成员在公司清盘时承诺支付特定金额的担保款项。担保金额是有限的,成员的责任仅限于其同意支付的金额。 |
问: |
担保有限公司可以注册为私人公司吗? |
答: |
不行,担保有限公司须注册为公众公司。 |
问: |
担保有限公司应至少拥有多少名董事? |
答: |
由于担保有限公司必须注册为公众公司,因此至少需拥有两名董事。这两名董事必须是马来西亚本地居民。 |
问: |
担保有限公司是否需要采用章程? |
答: |
是的,担保有限公司应拥有符合注册官指南的章程。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任何对章程的修改须事先获得注册官的批准,方可实施。 |
问: |
担保有限公司名称是否可以豁免后缀“Berhad”或“Bhd”? |
答: |
是的,根据《公司法2016》第45(3)条,担保有限公司可向部长提交申请,从公司名称中除去“Berhad”或“Bhd” 后缀。 对于新注册的担保有限公司,若要提出上述申请,需确保初始资金达到马币100万令吉。该资金可确保担保有限公司在注册后能够实现其目标,并可维持至少两年运营而无清盘风险。欲申请该豁免,马币100万令吉的初始资金须由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以现金形式全额到账。 对于已成立的担保有限公司,须已运营至少两年方可提出此申请。此外,公司需提供银行账户中拥有马币100万令吉资金的证明,该资金也需反映在最新的审计报告中。同时,担保有限公司还需提供过去两年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呈报的最新审计报告。 |